娛樂場所消防安全“五個嚴禁”
2015-12-01 09:01:31??來源:中國消防在線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1、嚴禁在歌舞廳、夜總會營業(yè)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單設的歌舞廳、夜總會內(nèi),不得使用火爐或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煤氣灶具。 2、嚴禁在歌舞廳、夜總會營業(yè)時,鎖閉或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3、嚴禁亂扔煙頭。歌舞娛樂場所內(nèi),應劃定禁煙區(qū),指定吸煙室。禁煙區(qū)內(nèi)禁止所有人員抽煙。吸煙室內(nèi)禁止用B2級以下材料進行裝修。吸煙室內(nèi)應設置煙灰缸,禁止煙蒂隨手亂扔。歌舞娛樂場所中因亂扔煙頭而引發(fā)的火災屢見不鮮。 4、歌舞廳、夜總會內(nèi),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樓梯口、安全出口處和疏散通道上嚴禁堆放易燃物。 5、設有卡拉OK和集飲食、娛樂于一體的KTV包間的酒店,更應嚴格管理各種火源。要及時清掃客房內(nèi)的煙頭等火種及可燃物。KTV包間內(nèi)禁止使用酒精火鍋及其它火鍋,禁止使用蠟燭取代電氣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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