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浙江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發(fā)生在2008年11月15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認定為重大責任事故,10名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另有11名責任人受到政紀處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時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湘湖站北2基坑現場發(fā)生大面積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961萬元。
事故發(fā)生后,浙江省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有關程序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浙江省三級檢察機關也同步介入事故調查。調查組查明,杭州地鐵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單位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違規(guī)施工、冒險作業(yè)、基坑嚴重超挖;支撐體系存在嚴重缺陷且鋼管支撐架設不及時;墊層未及時澆筑。監(jiān)測單位安徽中鐵四局設計研究院施工監(jiān)測失效,沒有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目前,公安、檢察機關先后依法對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責任人立案偵查,目前所有案件已偵查終結,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他們分別是杭州地鐵湘湖站項目部常務副總經理梅小峰,杭州地鐵湘湖站項目部總工程師曹七一,湘湖站項目部質檢部長盧光偉,監(jiān)測單位湘湖經理部監(jiān)測人員洪祥,監(jiān)測單位湘湖經理部負責人侯學,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杭州地鐵湘湖站項目部經理方繼濤、項目總監(jiān)代表蔣志浩,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駐湘湖站代表金建平,杭州市建筑質量監(jiān)督總站副站長余建民,杭州市建筑質量監(jiān)督總站科長包振毅。
另外,還有11名責任人受到政紀處分。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對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督不力,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領導責任。但許邁永已在另案中涉嫌受賄犯罪,并已移送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不另作政紀處分。(記者范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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