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通報不能“光打雷不下雨”
| 2026-01-29 17:52:05??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據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網站消息,歲末年初,一些地方和部門發(fā)布的輿情通報,在初期表態(tài)“嚴肅處理”后,卻因輿論熱度下降而不了了之,成為“爛尾工程”。這類通報不僅無法回應公眾期待,反而蠶食群眾信任、侵蝕政府公信力。 現實中,這樣的“光表態(tài)不落實”的通報并非個例。有的把通報當作“輿情止血貼”,發(fā)布完成即意味著“任務完成”,承諾的“一查到底”隨著熱搜更新石沉大海;有的玩起“文字太極”,用“已高度關注”“正穩(wěn)步推進”等模糊表述搪塞公眾,對核心問題避重就輕、閃爍其詞,讓公眾在冗長表述中找不到關鍵信息;還有的患上“拖延依賴癥”,非要等公眾反復追問、輿論二次發(fā)酵才勉強發(fā)布信息,把主動回應變成被動應付。這些操作的本質,在于部分地方和干部把通報當成了平息輿論的“緩沖器”,而非解決問題的突破口,當“熱度降溫”成為工作的終點,通報就徹底偏離了應有的價值導向。 “爛尾”通報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源就在于部分地方和干部政績觀錯位、群眾立場不夠堅定。面對公共事件,先想著平息輿論、規(guī)避追責,而非直面問題根源、回應群眾關切,甚至認為發(fā)布通報不是為了給公眾一個交代,而是怕上級問責、怕輿情升級,覺得“輿情降溫了,監(jiān)督就會松勁”。再加上監(jiān)督問責缺乏剛性約束,通報承諾的事項誰來牽頭、進度如何、成效怎樣,沒有明確的制度規(guī)范,使得“重表態(tài)、輕落實”幾乎零成本,陷入了“承諾—落空—再承諾”的惡性循環(huán)。 這類通報的危害,遠不止“沒給說法”那么簡單。信息披露的空白區(qū),極易成為不實傳言、主觀臆測的滋生溫床。反觀現實,涉及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huán)境治理等關乎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領域的事故通報中,若承諾“徹查”后無下文,網絡上便會頻繁冒出“有保護傘”“問責走過場”等荒誕猜測,即便后續(xù)補充發(fā)布結果,也難以抹去公眾心中的疑慮。更嚴重的是,一次次“說了不算”會讓公眾對政府的信任逐漸“脫敏”,當習慣了“通報即終點”,再遇到公共事件,便會從最初的翹首以盼變成“冷眼旁觀”,甚至產生抵觸情緒?!罢\信者,天下之結也”。倘若公信力因“爛尾通報”肆意透支,便會產生與人民群眾的信任裂痕,不僅會讓輿情的負面影響持續(xù)發(fā)酵,更會侵蝕政府治理的民意基礎,其危害遠超輿情事件本身,不可估量。 “言必信,行必果,諾必踐”,輿情通報是政府對公眾的鄭重政治承諾,更是檢驗治理擔當的“試金石”。根治這類現象,關鍵在于給承諾配上“剛性約束”。各地各部門要在思想上扭轉“輿情思維”,把通報當成密切聯系群眾、推動問題整改的契機,讓每一份通報都帶著回應群眾關切的誠意。在制度上要構建“承諾—推進—反饋—問責”的閉環(huán)機制,明確通報事項的責任人、時間節(jié)點和具體標準,定期公開工作進展,把承諾的事項“擺到臺面上”,形成內部督查、群眾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的合力,對“光說不練”“承諾落空”的嚴肅追責問責,讓“說了就辦、辦就辦好”成為不可逾越的硬規(guī)矩,才能為治理效能的提升筑牢堅實的信任根基。(金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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