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崗不是白干,違法用工不容忽視
2025-08-27 10:27:33?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多名勞動者遭遇無薪試崗”話題沖上熱搜,《工人日報》曝光的現(xiàn)象令人揪心:部分企業(yè)面試后刻意設置3至10天試崗期,臨近結束便以“經(jīng)驗不足”“人崗不匹配” 等理由辭退勞動者,且拒絕支付任何報酬——這一看似“雙向選擇”的流程,實則成了勞動者的“白干陷阱”。(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多地集中曝出的“無薪試崗”事件,將招聘市場中潛伏已久的灰色地帶徹底撕開。一些企業(yè)打著“雙向選擇”的借口,把“試崗期”變成“免費用工期”:勞動者付出3至10天的實際勞動,臨近考核卻被隨意辭退,連基本報酬都拿不到。這種操作看似“你情我愿”,實則是企業(yè)借“試崗”之名榨取免費勞動力、規(guī)避法律責任的把戲,既是對勞動者權益的公然踐踏,更是對勞動法律底線的惡意挑釁。 法律已明確“無薪試崗”違法?!秳趧雍贤ā返谄邨l規(guī)定,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企業(yè)須支付報酬。“試崗期”并非法律概念,是企業(yè)為規(guī)避“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80%且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規(guī)定的借口。如蘭州某教培機構讓溫女士試講后拒付報酬,天津某文化公司設試崗期卻不簽合同,這些企業(yè)既要求勞動者產(chǎn)出成果,又否定勞動價值,將雙向選擇扭曲為單向掠奪。 “無薪試崗”泛濫,源于勞動者維權困難與企業(yè)違法套路。對勞動者來說,“舉證難”“維權煩”“成本高”阻礙討薪。如阿錦試崗6天,僅持“試崗無薪”登記表,無考勤等記錄;溫女士留存工作資料,卻難證勞動關系,只能放棄仲裁。部分企業(yè)更形成違法套路:口頭承諾補發(fā)工資,合同暗藏無薪條款,以模糊考核標準隨意辭退。這種操作不僅讓勞動者維權艱難,還會惡化行業(yè)生態(tài),迫使合規(guī)企業(yè)陷入 “劣幣驅逐良幣” 的困境。 “無薪試崗”的危害廣泛而深遠。它不僅損害勞動者個人權益,更動搖市場公平根基,扭曲“按勞取酬”的原則。北京任女士成功討回600元補貼的案例,反而凸顯多數(shù)勞動者因維權難只能忍氣吞聲。這種亂象持續(xù),會加劇勞資矛盾,消解“勞動光榮”的社會共識。勞動法學專家還指出,無薪試崗期若遇工傷,企業(yè)常推諉責任,讓雙方都面臨風險。 根治“無薪試崗”需構建全鏈條治理體系:監(jiān)管部門應明確其違法性質,開展專項排查并公示失信企業(yè);企業(yè)要將試崗納入正規(guī)試用期,明確考核與報酬并簽訂協(xié)議;勞動者需留存工作記錄等維權證據(jù),善用欠薪反映平臺等渠道。同時,相關部門應簡化仲裁流程,對小額糾紛“快立快審”,探索“舉證責任倒置”,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 每一起“無薪試崗”事件,都是對“勞動最光榮、勞動有價值”信念的直接傷害。法律絕不容忍“白干期”的存在,社會更不能漠視違法用工的蔓延。唯有讓違法企業(yè)付出應有代價,讓勞動者獲得便捷高效的維權渠道,才能守住“按勞取酬”的法治底線,讓每個勞動者的汗水不白流,讓每份勞動的價值都被看見、被尊重。(左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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